根据上级要求和《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复试工作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分数线为准。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
招生专业 | 专业方向 | 拟招生人数(已扣除推免生人数) | 复试差额比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不区分专业方向 | 7 | 1: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1 | 1:1.2 |
藏语言文学 | 1 | 1:1 |
维吾尔语言文学 | 1 | 1:1.2 |
哈萨克语言文学 | 1 | 1:1.2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不区分专业方向 | 2 | 1:1.2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不区分专业方向 | 1 | 1:1.2 |
(二)复试考核方式:
专业笔试+综合面试
(三)复试资格考查
1.时间:3月26日,地点:海淀校区文华楼1411办公室,具体时间官网另行通知。
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2.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
考生学历类别 | 重点查验 | 留存材料 |
招生学院留存 | 提交研招办 |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 初试准考证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在校生)认证材料 | 毕业证书复印件 | 身份证件复印件、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 1、拟录取考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2、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3. 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专硕、学硕)需提供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学位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读研的证明。 |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 | 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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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3)考生下载《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后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4)普通计划硕士定向考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本人将本人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原件协议邮寄至学院教学办张老师查收,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文华楼1411办公室,电话:68932207。
(四)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3月26日、3月27日
资格审核:3月26日
地点:海淀校区文华楼
具体时间官网另行通知,请关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官网通知。
(五)复试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
复试考核中应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关于专业笔试
笔试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时间3小时,专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关于综合面试
(1)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安排专人计时,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
(2)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六)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复试总分=专业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各专业组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https://scemll.muc.edu.cn)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二、复试录取
(一)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二)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三)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复试录取的复议处理程序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四、考生咨询和纪检监察联系方式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教学办电话:689322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纪委电话:68932076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68933192
五、其它事宜
(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具体的线上收费方式以研究生院公布的通知为准。
(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五)我校2026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
未尽事宜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