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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3月14日 10:47  点击:[]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

(四)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在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思维和学术潜力。

二、综合考核前的准备工作

(一)综合考核名单

综合考核名单已在学院官网公示

(二)报考资格复审

1.报考资格复审要求

202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资格复审实行现场审核,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参加综合考核。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位材料。已获硕士学位者查验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者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注册章齐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2026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

(4)相关外国语证明材料原件。

(5)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研招网下载后提交)。

以上材料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带好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核验后,考生可当场取回,复印件学院留档


3.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

(1)材料资格审核时间:所有进入我院各专业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需要在本专业综合考核具体时间之前的1个工作日到达现场提交复审资格审核材料。

(2)材料现场审核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东区1411办公室。电话:68932207

(3)其他复审材料说明:《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须有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考生下载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并与资格审核留存材料一并提交。

三、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2026年度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综合考核。请京外考生结合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提前做好来京参加综合考核的行程安排。

2.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查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

3.考核要求:综合考核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组织一门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学院所有专业方向的考生笔试试卷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以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具体安排

综合考核时间安排为:3月21日(周六)-3月22日(周日),3月21日上午进行笔试,各专业(方向)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官网后续通知。笔试和面试均在海淀校区。参加综合考核考生考试期间可刷身份证入校。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科研能力评价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最终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二)综合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

六、录取原则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专业(方向)根据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专项招生计划不按照专项计划内考生最终成绩单独排序,按照学院普通计划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后由导师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专项计划的人选。

(三)各专业综合考核结束后将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网站(https://scemll.muc.edu.cn)公示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公示期为3天,拟录取名单经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公示。

(四)科研能力评价成绩、综合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总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对综合考核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过程和考核内容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于违纪违规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定向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八、责任与复议

(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三)咨询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四)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68933192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办公室电话:010-68932076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教学办电话:010-68932207

九、其他事宜

(一)硕博连读拟接收考生不再参加综合考核程序,经学校的复审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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