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全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做好院务会议和相关会议的记录,并编发简报通讯等;负责全院财务、各类专项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年度财务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维修管理、政府采购、各种会议的筹备服务工作;负责全院档案管理,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立卷、归档及收发工作;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有关申诉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研究院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2.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研究院有关人才聘用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起草;负责全院职工的录用、聘任、工资、福利等管理;根据需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职务、科研津贴等的申报工作;
3.党务工作。负责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工作,做好各项党务、纪检、监察日常管理工作。
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