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中国民族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院

刘大先丨中国多民族“语言—文学”谱系与比较研究的拓展

发布时间:2023-07-04 作者:刘大先 分类:学术动态


摘要


中国130多种语言分属5个语系,遍布在广袤的国境内和跨国区域,在语言使用和语言结构上差异极大,国家通用语(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共同构成了“中文”的多元、交融、共生的谱系。多民族语言文学之间相互促生,形成了中文“不同而和”、动态发展的创造。在多民族语言视角下,中国文学研究一方面要充分估量语言及文化的差异性和多元性,另一方面也不能陷入语言决定论和文化相对主义。多民族语言文学内含着世界文学因素,进而拓展了比较研究的边界,有助于重新认识自我、中国与世界。


作者:刘大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摘自:《中国比较文学》2023年第2期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为自在的历史事实源远流长,但作为自觉的文学生产和学术分科,则要晚至1950年代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不是由某种超越于历史实践的纯粹个人趣味所决定,其正当性和学理性,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本土文化实践:一方面致力于多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另一方面着眼于新兴文化的创造与发展。既有的相关研究中,少数民族文学中的母语、多语和杂语现象,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同其他语种文学的翻译与传播,往往缺乏具体细致的资料梳理。本文尝试从中国多民族文学的语言谱系入手,勾勒其文学地理的版图演进,在此基础性之上讨论比较研究的推进。


重识“中文”


由于语言文字的丰富性且不断地演变,迄今为止尚没有任何权威机构或组织能够精准确认现存的中国各民族语言有多少种。大致可以确定的是,中国目前有130多种语言,其中少数民族语言分属汉藏、阿尔泰、南亚、南岛、印欧五个语系,地理分布复杂。它们的使用有如下四个特点:

(一)使用人口数量相差很大,壮语使用人口最多,超过千万,而赫哲语使用者不足百人。(二)阿尔泰语系和印欧语系的语言主要分布在北部地区,其他几个语系的语言主要分布在南部地区。(三)语言与民族交叉。有的民族使用一种以上语言,也有不同民族使用相同语言。如瑶族使用勉、布努、拉珈三种语言,裕固族使用东部裕固语、西部裕固语两种语言。使用多语言的,相互间差异比其中的一种与另一民族语言相互差异还大。如景颇族使用景颇语、载瓦语等不同语言,两者差异很大,分属不同语支,而载瓦语与阿昌语接近,同属缅语支。(四)语言内部差异不同。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语言方言差别较小,彝语、哈尼语、苗语等语言方言差别大,互相甚至不能通话。另外,从结构特点来说,阿尔泰语系诸语言具有典型的综合—黏着型语言的特征;汉藏语系的侗傣语、苗瑶语具有比较典型的分析—融合型语言的特征,藏缅语族的一部分语言(藏、羌语支语言)保持综合—黏着型语言的特征,一部分语言(彝、缅语支语言)有分析化的倾向;南亚语基本属于分析型语言;南岛语属于黏着型语言。迥异的语音、构词法和语句构造,直接体现在中国多民族文学表述上,在节奏、韵律、抒情方式和表意方式等方面呈现出万象共生的景象。

这种情形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思“中文”的意涵。根据现有法律条款规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中国推广使用的语言文字,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依据其自治条例,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中文”作为统称,既包含了国家通用语文(普通话、汉语文),也包含了各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文”是“汉语”“汉文”加上其他多民族语言文字。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中文”同“华文”及“华语”的区别。在“华文文学”的表述中,往往突出作为主干的汉语,忽略同样作为中文构成的其他各民族语言。“华语语系”话语也同样如此,即便意识到汉藏语系的内部复杂性,但阿尔泰、南亚、南岛和印欧语系中的语言则不被视为中国语言,至少在关于“华语语系”的讨论中是被搁置的。后殖民主义式的思维惯性,会将汉语同少数民族语言类比为欧洲宗主国语言与殖民地语言的关系,这是对当代中国语言格局与权力的无视。在解构“离散”的视角中,易于将汉语/中文同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二元对立式的假设,无形中则在解构近现代以来艰难建构起来的“中华民族”认同,至少未能从语言持有者的内部眼光来看待相关问题。


中国文学的多元整体谱系


现代汉语(国家通用语)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不断吸纳了各民族的语言成分,由现代文学确立起典范的使用规则,经过了现代语法的改造,已经不同于古汉语汉文,本身就是一个包容了各民族元素的语言,并且在新的语言文学创造中不断更新。同时,为中国少数民族使用的多民族语言文字,很多也为其他国家、民族、人群所使用,它们也在历史进程中演进与变化。基于对多民族语言历史与现实的考察,本文认为“中文”的内涵与外延需要扩大为一种以汉语文为主体、多民族语言共生的理论自觉。这是一种“大中文”,只有认识并理解这个前提,对于中国文学的多元整体性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把握。


人类学家博厄斯在考察不同地区和种族的人群之后,条分缕析地论述过语言是最自发的人类行为,在某种层面来说,“文化决定语言”,但“除了语言形式将受文化形态的改造——而不是某种文化形态受语言形式特征的制约——之外,一个部族的文化与他们的语言并无直接关系”。博厄斯的文化相对主义,对萨丕尔影响甚大。萨丕尔认为“言语似乎是通向思维的唯一途径”;沃尔夫则更推进一步,认为“思维的问题是语言的问题”。也即,不同语言在结构、意义、词汇和使用等方面的差异,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使用者的思维方式,这便是著名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是一种语言相对论,从人类学、语言学辐射到哲学和文学,被广为接受,特别是在美学和文艺理论的“语言学转向”之后,几乎成为一种毋庸置疑的前提。对于文学而言,它则成了一种语言决定论,决定了文学主体的思维方式、情感结构,进而影响到美学趣味和表达样式。这是假说,却并非真理。在中国多民族文学研究的推进中,语言之于文学的影响及其限度需要详加辨析。

需要指出:(一)语言与民族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族群、文化、语言并不一定具有同样的演变经历,“一个民族可以保持同一类型(解剖特征——引者按)和语言而改变其文化;也可以保持同一类型而改变其语言;或者,还可以保持同一语言而改变其类型和文化……某一特定民族在其整个历史上定然一直是这一语言的传输者的假设;以及这一民族必定一贯具有某种文化的假设,都完全是主观武断的假定”。(二)语言本身也一直在不断吐故纳新地演变中。在人口与信息交流不太发达的前现代“超稳定”社会,语言、文学传播与变迁速度缓慢,而伴随着工业革命后的近现代政治、经济、贸易、技术的发展,传播与变迁的速度加快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之间的关联,需要在长时段中进行考察。

中国多民族共同创造了文学的丰富图谱,汉语言文学是其中的主干,而各少数民族则是其枝叶。主干与枝叶之间是彼此共生的关系,仅就不同少数民族以各自语言创作的口头与书面诗歌而言,贯穿于从先秦到当代的始终。某些少数族群口头文学,经由汉文记录、修饰和翻译,已经成为中华文化与文学主流叙事的组成部分,无论从美学趣味,还是所表达的观念来说,都是在中央帝国意识形态正史系统里以华夏为中心的表述。亦有迄今为止,尚无人能解读的古代族群语言作品。它们属于在主流语言中未归化的存在,当这些散佚在史籍中的少数民族文学史料在历史叙述中被爬梳剔抉出来,作为主流文学之外补苴罅漏的存在,就会同主流汉语文学的文学观念和形式的规定性形成参差的对照。

与欧美多族群国家中的“少数族裔”不同,中国少数民族成员除了在人数上较少,在公民权包括语言权利上同汉族并无区别,甚至在特殊情况下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少数民族口头文学与书面典籍得到整理、传播、发扬,保留了大量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遗产;无文字的少数民族得到帮扶,制订出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方案;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出版、刊物的创办,少数民族文学奖项(国家级的骏马奖及其他各类地方性和刊物奖项)的设置,少数民族作家的培养,等等。

在民族平等的政策语境中,语言与文学的多样性,使得中华文化内部具有彼此输血、相互促进的活力。因而,中国文学的多元整体性体现在书面文学与口头文学并重、汉语文学与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共生的局面。多民族的母语文学作为中国文学的多元构成,至少在两个层面上具有补充、充实、创造的功能。其一,它们各自以其具有地方性、族群性的内容,保存了不同文化、习俗、精神遗产的传统。它们的多元性存在打开了汉语言文学之外广阔的文学空间。其二,掌握母语同时又掌握第二、第三种书写语言的作家,会将母语思维带入书写语言之中,让传统的母语书写文学、民间口头文学滋养着当代作家作品。后一点尤为重要,从纵向历史发展来看,是对于传统母语文化的承传创变,革故鼎新;从横向的现代进程来看,为现代汉语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和变革的作用,带来了新质,丰富了现代中文写作的内容和形式。中国的多民族以其语言传统和新兴的母语文学创作在中国文学内部构成了本土话语的张力,让中国文学的话语模式和思维空间不再局限于主干汉语文学,同时也具备了超越西方式民族国家文学的意味。


多民族语言文学

之于世界文学的意义


中国语言—文学谱系的多元性,尤其是多民族文学以一种“不同而和”的独特构成,在保持各自差异性(不同)的同时,追求和谐的交融共生(和)。从中国文学内部来说,多民族、多语种所带来的是从形式到观念的“多文学”风貌,从而使其具有自我更新的能力。当少数民族母语文学的差异性在同主流汉语文学进行互译、传播、影响、交流、接受时,固然有着翻译的权力与政治问题,但通过差异互补、差异中介和差异促生,无疑共同造就了今日作为“效果历史”的中国文学风貌,进而形成了中国形象、中国故事的多样表述。置诸世界文学领域,中国文学的“不同而和”映照出“和而不同”的总体生态。

中国境内约有30个跨国/境/界民族(分别在两个或多个现代国家中居住的同一民族),包括朝鲜、鄂温克、赫哲、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塔塔尔、维吾尔、回、藏、门巴、傣、彝、哈尼、景颇、傈僳、拉祜、佤、德昂、怒、布朗、独龙、壮、布依、瑶、京、苗等。“中国”与“世界”早已彼此涵纳。“中国文学”内含着的跨语言、跨民族、跨文明的特质,本身便充满了“世界文学”因素。这个世界文学因素,有着漫长时间的东亚与东南亚、中亚、西亚文化交流融合的历程,在近现代以来更是加入了由欧洲殖民现代性传播而来的西方现代文学滋养。


语言连带着文化,从语言的角度切入,中国多民族文学的研究会成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的增量,体现在文类体裁、经典和经典化、世界观与宇宙论、性别意识、生态观念等诸多方面。面对中国文学的多样性现实,大多数中国比较文学学者有意突破欧美比较文学的模式,赞成在一国之内的多民族文学比较也属于比较文学范畴。这种具有“中国学派”意味的比较,至少可以分为三个维度:

一是主流的汉语文学同少数民族语文学的译介与变异。在不同历史时期中,中国少数民族使用并创造过多种文字,那些古民族语文记录的古籍文献,也成为中国文学的宝贵遗产。无文字的民族则留下了许多口碑文献。 许多口头文学类型,如史诗、传说故事、抒情歌谣等,至今仍然口耳相传,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汉语言文学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的互译,体现了中国文学内部的动态生机。在译介到汉文中时的选择与润饰,隐含着语言—文化的权力关系,从中既可以看到少数民族原生的观念,也可以看到汉文尤其儒家文化的潜移默化。

二是少数民族文学同他国、他民族文学之间的比较。其中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同一语言和民族的本土与离散文学书写,将国内外散居的少数民族母语文学作比较,可以对主体、认同、历史、传统等全球性共通话题有更深刻的认识;另一种情形则是不同语言和民族之间的文学比较,涉及文类、体裁、美学观念等诸多方面。正如语言从来都生生不息、变迁不已,文学也并非静止、凝滞、僵化的存在,将少数民族文学同域外少数族裔作家作品进行比较,会发现关于文化记忆、离散经验、代际冲突等人类共通主题,也可以窥见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与域外少数族裔文学在政治和观念上的差异。

三是少数民族文学彼此之间的比较。如“三大史诗”的比较研究,维吾尔族古代经典同汉儒经典的比较等。另外,由于很多少数民族没有文字,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创制的拼音文字也大多使用率不高,所以在很多少数民族书面文学采用国家通用语文之外,口头文学依然是少数民族文学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而中国多民族文学还呈现出口头文学、书面文学与新兴的多媒体电子文学并行的状态。少数民族文学的比较研究因此生发出相应的学术命题,如口头文学向书面文学的转化、民族民间文化的影响、媒介融合时代的多民族文学传承等议题。

凡此种种,从中国多民族“语言—文学”的视角切入比较文学研究,显示了以中国话语理解、改造与界定自我与世界的实践,从而打开了重新认识“世界文学”格局。少数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之间的关系,同近现代世界观和认识论转型互为表里。在文化传播、交往、接受、融合之中,由少数民族所带来的视角转换,激活了一度沉寂的中国多民族文学遗产,敞亮了被遮蔽的文学地理,让“世界”的图景更加完整,也成为建构中华文化伟大复兴的一种有效途径。“世界文学”的新视野,对于重新认识中国文学,理解其同亚非拉文学之间的渊源,重建亚洲与欧美文学的结构性关系,进而构造一个超越性的文学理想,想象一个更美好的文学未来生态,都有着莫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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